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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02日担保行业法律信息动态
——法务部整理  2010年03月02日14:38  阅读 401


                                          
1、信用体系:市场经济的基石
2、结构化信托谨防风险
3、董文标:鼓励银行向小企业贷款
4、央行将加大草根金融支持力度

信用体系:市场经济的基石
2010年3月2日 9点32分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谷秀军 王峰 江海生 雷和平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即将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又将相聚北京共商国是。会前,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代表孙工声、刘贵生、张静对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十分关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2003年9月,中编办制定的人民银行“三定”方案增加了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为履行国务院赋予的职责,人民银行加大工作力度,经过六年努力,建立了全国联网运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了大约1613万企事业单位和6.7亿自然人信息,标志着我国征信业的基础设施框架基本建立起来,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孙工声: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人行南京分行行长孙工声专门提出了《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孙工声从四个方面提出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路:
  一、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征信管理条例》,确立信息征集、使用、披露、保护和监管的主要原则。鉴于中央银行在征信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和特殊地位,《条例》应明确人民银行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牵头组织职能,同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明确职责分工,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启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建议人民银行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探索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及其治理机制。在试验区建设中,应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共同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尽快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出台与信用挂钩的金融、财税、社会服务支持措施。整合各部委有关中小企业的担保奖励、财政贴息、专项资金扶持、企业评优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建立起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小企业融资培育机制,通过政策扶持和信贷支持的叠加效应,有效促进优秀、守信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逐步构建起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
  四、加快建立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托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快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在资源节约、效用整合前提下反映中小企业多层次、全方位、连续性的信用状况和发展状态。
  刘贵生:尽快建立信用标准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人行西安分行行长刘贵生在《尽快建立信用标准体系,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中,提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标准委应加快建立信用标准体系,采用标准化的技术和手段,引导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刘贵生表示,建立信用标准体系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条件;是实现信用信息共享的关键环节;是规范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强化信用管理的有效手段。
  刘贵生认为,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因遵循最佳性、全面性、科学性、动态性原则。他表示,建立信用标准体系应坚持整体规划、统筹安排、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的思路,当前应抓紧制定下列信用标准:一是信用基础标准,主要规范信用、信用信息、征信等与信用有关的基本术语以及信用数据元,形成对信用定义界定和使用范围的统一认识;二是信用技术标准,主要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加工、使用、披露过程中的技术以及安全环境,保障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三是信用产品标准,主要规范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信用调查报告、信用评级报告等信用产品的格式、内容和质量等,提高信用服务水平;四是信用服务标准,主要规范开展信用服务活动中的管理制度、执业技术、行为准则等,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合规经营;五是信用管理标准,主要规范信用监管部门的资质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管理行为的原则、内容和方式,促进信用监管部门依法合规管理信用服务市场。
  刘贵生还提出了推动建立信用标准体系的政策建议,他认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为提高社会信用管理水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加快推进信用标准化相关工作。一是制定信用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二是建立信用标准化组织体系。三是加强信用标准体系的宣传。
  张静:加快征信立法 加强部门协调
  全国人大代表张静提出了《关于加快征信立法 加强部门协调 推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议》 。
  张静认为,要全面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从以下三方面采取措施:
  (一)建议尽快出台《征信管理条例》,为征信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征信管理条例》2009年11月已经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确保立法进程,尽快颁布实施,结束我国征信业二十多年来无法可依、无法可管的状态。
  (二)建议国务院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提出的“金城”工程列入国家发展规划和财政资金预算,以行政手段确保“金城”工程的各项内容落实到位,确保各部门、行业的信用信息将来能够实现共享。
  (三)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议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相关部委制定对假冒伪劣、偷税漏税、产品质量缺陷、环境污染等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的披露制度,将各相关部门对上述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作为主动公开信息,制定统一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格式,列入各部委和相应地方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此构建社会失信惩戒机制,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结构化信托谨防风险
2010年3月2日 8点18分   来源:上海金融报

     近日,银监会下发《关于加强信托公司结构化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对目前在信托理财市场上占绝大多数份额的结构化信托模式重新订出规矩。分析人士表示,由于结构化信托业务已被广泛运用于房地产信托产品、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信贷理财产品等多个领域,控制此类模式的风险就显得十分重要。
  证券投资信托需逐日盯市在《通知》中,证券投资信托产品被格外重视。新的规定称,信托公司开展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时,应明确证券投资的品种范围和投资比例。可根据各类证券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差异设置不同的投资比例限制,但单个信托产品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最高不得超过该信托产品资产净值的20%。与此同时,还要科学合理地设置止损线,止损线的设置应当参考受益权分层结构的资金配比,经过严格的压力测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优先受益权受到损失的风险。另外,还应配备足够的证券交易操作人员并逐日盯市。当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净值跌至止损线或以下时,应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平仓处理。
  事实上,在很多投资者眼中,结构化的证券投资信托是一种十分稳健的产品,几乎不存在任何风险,收益率虽然不是很高,但每年都在稳步增加,因此不少投资者都选择证券投资信托来应对熊市和震荡市。
  不过,此次监管层特别要求结构化信托业务中的劣后受益人,应当是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参与单个结构化信托业务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同时,结构化信托业务产品的优先受益人与劣后受益人投资资金配置比例大小应与信托产品基础资产的风险高低相匹配,但劣后受益权比重不宜过低。通过这样的措施规定来保护一般投资者的利益。
  警示结构化信托风险《通知》还要求,信托公司进行结构化信托业务产品设计时,应对每一只信托产品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应对受益权的结构化分层、风险控制措施、劣后受益人的尽职调查过程和结论、信托计划推介方案等进行详细说明;同时,信托公司应当合理安排结构化信托业务各参与主体在投资管理中的地位与职责,明确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投资顾问(若有)等参与主体的权限、责任和风险。
  此外,通知明令禁止信托公司开展结构化信托业务时的几类行为:比如,利用受托人的专业优势为自身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其他信托当事人的利益;利用受托人地位从事不当关联交易或进行不当利益输送;信托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信托业务的结构化设计谋取不当利益;以利益相关人作为劣后受益人,利益相关人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公司及其全体员工、信托公司股东等;以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资金投资劣后受益权。同时,结构化信托业务劣后受益人不得为他人代持劣后受益权;不得通过内幕信息交易、不当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牟取利益,不得将享有的信托受益权在风险或收益确定后向第三方转让。
业内人士表示,结构化信托业务是近年来信托行业广泛运用的创新型金融产品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信托制度的优越性和信托公司的灵活性,尤其在解决风险防控、退出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监管层也日益重视对结构性信托的规范和监管。

董文标:鼓励银行向小企业贷款
2010年3月2日 9点23分  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全国政协委员、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将提交《关于鼓励加强小企业贷款融资》的提案。
  董文标认为,为使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显得尤为必要。董文标在提案中建议,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对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营业税与所得税实行相关优惠政策,税收减免用于核销小企业贷款坏账。一是对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营业税实行“五免三减半”政策。二是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部分所得税税率由目前25%降为15%,或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董文标提出,实行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经济资本耗用差异化计量与监管。对于大中型商业银行单笔500万以下,城市商业银行单笔300万以下,村镇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单笔100万以下的小企业贷款按现行风险资本权重0.5倍的系数进行计量。此项政策可以使各类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有更多的激励将经济资本消耗于小企业贷款融资。

央行将加大草根金融支持力度

 

  根据政协提案组3月1日公布的资料,针对政协委员2009年的提案,相关部门均做出了详细回复,总体答复率超过99%。其中,央行表示,将加大对草根金融支持力度,推动《贷款通则》修订工作,统筹考虑将“草根金融”的规范内容纳入其中。财政部表示,煤炭等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不宜再下调,正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煤炭生产销售的收费基金进行清理规范。
  2009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等22位委员提交提案认为,应大力发展草根金融,促进草根经济发展和城乡就业,并建议成立以央行、银监会牵头,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参与的“草根金融发展部际联席协调会议”负责指导推动。
  对此,央行商发改委、财政部、统计局和银监会后答复,央行和银监会一直研究探索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工作,2008年以来在多个省区市陆续展开。未来央行将继续加大对草根金融支持力度,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信用体系、担保体系建设,推动直接融资,为草根金融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同时,推动《贷款通则》修订工作,统筹考虑将“草根金融”的规范内容纳入其中。
  原神华集团董事长陈必亭等委员提案建议,继续实行税率13%的煤炭增值税优惠政策,积极推进煤炭税费改革。财政部与国税总局商议后答复,增值税下一步完善改革中,还将继续缩小适用低税率货物范围,因此包括煤炭在内的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不宜再下调为13%。答复还对提案提出的积极推进煤炭税费总体改革、清理收费等建议表示赞同。目前,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煤炭生产销售的收费基金进行清理规范,坚决取消地方和部门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
  据介绍,参加今年两会的政协委员正在积极向政协提案组递交提案,3月1日有超过300份提案上交提案组处理。 (责任编辑: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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