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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3月08日10:18  阅读 388


  
 
    据人民网报道,3月5日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出席。吴邦国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年度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2010年的工作任务时表示,要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他主要谈了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抓紧修订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网络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减少、简化行政审批,坚决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

    二是继续落实财政对中小企业支持政策。中央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06亿元。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央财政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要覆盖中小企业,地方政府也要加大投入。

    三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发展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在税前扣除的政策。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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