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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2008年12月29日14:17  阅读 818

 

残疾人、回乡创业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等被纳入贷款扶持范围,贷款额度提高至每人5万元。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最高能贷200万元。昨日,记者从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促进全民创业,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财政厅印发《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正式实施。
最高可贷多少款 人均最高可申请5万元
《办法》规定,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规模、总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或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贷款后能否再贷 按时归还的可以续贷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对已经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按时归还小额担保贷款的,可随其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的增加,继续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贷款利息如何算 微利项目国家全额贴息
《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微利项目是指国家限制行业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的,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的,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同级财政各负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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